七月,朝廷的邸报到了,有关征收历年拖欠的农业赋税的建议,得到了批准,皇上已经下旨,要求各地开始清收赋税。
选择在七月开始清收拖欠的赋税,这个日子是选得很准确的,七月正是秋收的高峰季节,这个时候征收赋税,能够实实在在的收缴。
早在邸报到达之前,郑勋睿已经知道皇上准许了这个奏折,他内心除开愤怒,还有悲哀,做任何的事情,都需要考虑其中的利弊,按说皇上应该是清楚这一点的,穿越之后,郑勋睿辛辛苦苦的维持大明的稳定,打击流寇,对抗后金鞑子,抚慰百姓,好不容易让大明的局势逐渐的稳定下来,可是这一道圣旨,将让逐步稳定下来的局势,瞬间化为泡影。
大明的士大夫和有功名的读书人,是不会承担农业赋税的,缴纳赋税的沉重负担,必然落在老百姓的头上,应该说拖欠的赋税,绝大部分都是老百姓已经无力承担,而且因为土地的兼并,老百姓承担的负担越来越大,让大明本来不高的农业赋税,在某些土地兼并严重的地方,已经变得很高了。
这个时候征收拖欠的农业赋税,无异于再一次将老百姓逼上绝路。
郑勋睿实在不明白,皇上为什么会批准这样的奏折,为什么不明白此举会导致地方上大乱,他找不出其中的原因,也懒得去思考朝廷之中的事情了。
淮北府州县悉数都收到了邸报。
百姓拖欠赋税的数额,是非常明确的,衙门里面都有数字,只要按照这个数目去征收就可以了,至于说征收的办法,那肯定是粗暴的,府州县衙门若是不能够收缴到一定数量的拖欠的赋税,那也是无法交差的,说不定会影响到其官帽子。
再说征收拖欠的农业赋税,官吏也能够从中获取到极大的好处,赋税之中的火耗,会让官吏的腰包鼓起来,至于说百姓是不是能够活下去,恐怕见到了银子的官吏,不会想那么多了,地方上是不是能够稳定,在银子的面前也不重要了。
就在邸报到达的当天,漕运总督府同样下发文书,淮北的四府三州按照原来的赋税额度征收农业税,至于说历年拖欠的赋税,暂时不要征收,文书之中还特别强调了一点,凡是生活存在实实在在困难的农户,暂时不要收取赋税,让其能够有饭吃。
这道文书以最快的速度下发到府州县的知府、知州和知县的手中。
当然伴随文书下去的,还有总督大人的话语,若是有任何的府州县衙门,在征收赋税的过程之中,阳奉阴违,必将遭遇到严厉的惩处。
至于说朝廷下达的淮北征收赋税的任务,由总督府来想办法。
这样的一道文书,可以说是为淮北各地官府松绑了,朝廷邸报要求征收历年拖欠的农业赋税,其核心的要求,就是府州县衙门必须要给户部上缴一定比例的银子,要是不能够按照要求上缴银子,那府州县主官必然要遭受到责罚,既然总督府承担了上缴银子的责任,官吏也就没有必要去逼着老百姓上缴赋税了。
更加关键的一点,就是淮北府州县衙门的官吏,每月的俸禄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,总督府明确去除火耗政策的同时,将官吏的俸禄调整到了原来的三倍左右,而且还明确了考核机制,只要年底考核合格的官吏,还可以拿到相当于全年俸禄二分之一的奖励,按照这个比例核算下来,知县全年能够拿到的俸禄,接近三百两的白银。
此外,府州县衙门的知府、知州和知县等主官,每年还可以得到总督府下发的平均为一千两白银的养廉银。
总督府还保证了府州县衙门的支出,譬如说衙门师爷、伙夫等等的开销,悉数都是衙门直接负责,可以直接从衙门的府库支出银子,只是师爷和伙夫等人员的数量,有统一要求。
以前这些方面的支出,都是知府、知州和知县个人掏腰包的。
当然,这个收入和以前比较起来,肯定是少了太多,毕竟知县每年的很多隐形收入,达到了几千两甚至是上万两的白银,可惜总督府在明确保证了府州县官吏的俸禄之后,对于惩戒措施也制定的非常严格,凡是有官吏贪墨,一经查实,首先就是罢官,其次就是革去一切的功名,最后就是严惩,贪墨达到千两白银以上者,斩首示众,一千两白银以下者,悉数流放到琼州等地。
要知道总督府是可以直接处理五品以下的官吏,也就是说可以直接处理知州、知县等等,就算是四品的知府,违背总督府的要求,受到的惩罚是一样,礼部和刑部,基本是不会干涉总督府处理贪墨官吏事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