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(2 / 2)

让死者闭眼 刘真 3929 字 12天前

沈恕做出真挚的表情恳求说:“淑心姐。”听听吧,他比我还大着两岁,居然觍起脸管我叫姐,男人啊,真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“我这个建议是马局特批的,他还保证,年底前如果经费充裕,再给法医实验室添两个仿真人体。”

我斩钉截铁地说:“别唬我,咱们局的经费从来就没宽裕过,买个墨盒都要局长办公室批准。”

沈恕气愤地说:“要说局长办公室那些人可真不是东西,把钱太紧,我回头就向马局反映,明年预算一定要把法医实验室的开支列在第一位考虑。”

我被他逗笑了,说:“你得了吧,就你那芝麻绿豆的官,马局能听你的?”

话虽然这样说,沈恕的要求还是得满足,他轻易不来求我做事,现在看来是真没办法了。

沈恕见我的表情和话语有所松动,借杆就爬,把口袋里的刀具稀里哗啦地倒在桌子上,医生的手术刀、理发师的剃头刀、刮胡刀、裁纸刀,还有一把我不认识的冰凉精美的小刀。我疑惑地看看沈恕,他不动声色地说:“你不会不认识吧?这不是女士们夏天刮腿毛的小刀吗?”

我哼了一声说:“没那么无聊,想不到沈支队的知识这么全面。”

沈恕干咳两下,没说话。

我把仿真人体推到沈恕面前,说:“动手吧,出手利索点,要是没把握,先拿自己做实验。”

沈恕用一只手抚摸着仿真人体的脖颈,仿佛在感受颈部动脉的脉动。文气的脸忽然变得肃穆,流露出阴森森的凶煞气来。我很少见到他这种表情,身上有点发冷。

沈恕的身手很好,擒拿、枪法、冷兵器,都是警队里顶尖的人才。他的右手一件件拾起桌上的刀具,出手如飞,一刀刀向仿真人体的颈部挥去。看见他目露凶光又全身心投入地做着杀人实验,我悄悄地向后退了两步,拉开与他的距离。

几秒钟时间,五把刀全部试过。沈恕依然神情严肃,手抚着五个极细极浅的刀口,默不作声。良久,他抬起眼睛看看我,说:“想听听你的意见。”

我走上前,在沈恕的帮助下把仿真人体横置在桌面上,用放大镜仔细分析每一道刀口。这些刀口都是我的老朋友,看上去非常熟悉。端详几分钟后,我说:“刮胡刀的伤口最接近两个受害人颈部的伤痕。手术刀、剃刀、裁纸刀和你刮腿毛的刀都有柄,挥舞的时候力矩长,力度大,无论你怎样控制,刀口都比受害人的伤痕长而且深,刮胡刀形成的伤痕最浅,但是仍然较长,这是你挥舞手臂的结果。我知道你已经在努力控制,但是为了达到切割的力度,一定的力矩是必不可少的。我的结论是,凶手很可能是使用刮胡刀作案,但不能百分百肯定,除非他是比你的身手还要敏捷的高手,能够在极短的距离内发力。”

沈恕摇摇头说:“作案人会武功这一点应该可以确定,不过谁又会在刮胡刀上下这种笨工夫呢?太不实用了。除非是盗行的人,但松江省的小偷们哪有这样大的本事,未免过于传奇了。”

正说着话,110调度室的电话打进沈恕的手机,城郊别墅又发生了双尸命案,局长要沈恕立刻赶往现场。我知道接下来就会打进我的电话,就和沈恕同车赶过去。

3.命案再起

时间:2007年8月15日下午6点

地点:楚原市城南靓家别墅217号楼

死者是楚原市知名的娱乐业富商何骏和他的情妇赵美琪。两人的死法几乎和上一起案件一模一样,颈部动脉被一刀割断,血液在短时间内流干,两具尸体面面相对,手足相缠。唯一的区别是两人都全身赤裸。何骏和赵美琪的脸上都有惊惧的表情。这至少为案件提供了进一步的微小线索,凶手是不速之客,而不是熟人敲门入户后作案。

马占槽也到了现场。他作为统管全局的局长,普通刑事案件是不必出现场的,现在看来,他已经把这两起凶杀案当做全局的第一件大事。

马占槽的脸色阴沉得像暴风雨来临前的乌云,把沈恕和刑侦副局长富强叫到身边,压低声音说:“两起案子,四条人命,这在楚原市虽不是空前绝后,也是很罕见了,最要命的是这个何骏不仅是几家夜总会的老板,还是省工商联的副主席,省政协委员,那个赵美琪好像也有些知名度,是个选秀出来的歌手,上一件案子咱们悄悄压下来,没被媒体捅出去,这起案子恐怕怎么也压不下来。本市的媒体还好说,省里的媒体也可以融通,外省的就难摆平了,高官、富商、选秀歌手、桃色、命案,刺激眼球的东西都占全了,这要是报道出去,全国人民都会关注,破案的压力巨大,我们可是承诺过命案必破,这起案子要是破不了,对上对下都没法交代。”

富强苦着脸说:“这两起案子怪得离谱,刑警们已经拼命查了一个星期,没有半点眉目,公安也不是神仙,谁能保证命案必破?”

马占槽不耐烦地一挥手,说:“我不听这些废话,最多一个月,案子破不了,我提前退休,你们也别想赖在台上。”

看到马占槽动了真怒,富强也不敢再辩解。走到一边点支烟,深吸一口,心里暗骂:“什么玩意儿,就惦记着自己的官位。”

本着对尸体的尊重,我以最快的速度检验过现场,记录下尸体的死亡特征,就让运尸工们把尸体抬上车,运回法医实验室等待解剖。

这两起案子毫无疑义可以并案侦查。作案的手段、尸体的死状完全一样,而上起案件并未公布于众,没有模仿作案的嫌疑,而且凶手的出手精准又冷血无情,绝不是可以模仿得来的。

马占槽在案情分析会上说:“这两起命案是时下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,由局长亲自指挥,刑侦局长富强和副支队长沈恕全权负责,一切工作都为命案让路,用人用钱用枪,不能有任何障碍。有谁因工作失误而延误了案件的侦破,有官职的一撸到底,没有官职的清除出警察队伍。”

富强吐出一个烟圈,带着一丝快意地观看马占槽的表演,心里说:“真急了,人也真怪,越老越贪财,越老越把权,越老越好色。”

沈恕踱进法医实验室时,我正在用酒精棉擦去两具尸体颈部的血迹,以便让伤口更清晰地凸显出来。我用尺子测量过伤口后,对沈恕说:“凶手的出手简直让人赞叹,四个人,四道伤口,长度的误差在三毫米之内。”

沈恕说:“了不起,这样的人才,如果做公安,也会是个优秀的刑警。”

我说:“你知道为什么会有三毫米的误差吗?你看这里。”我用镊子拨开何骏颈部的伤口,露出皮下组织,说:“何骏的体型较胖,皮下脂肪厚,颈部动脉位置较深,人刀的距离要稍长一些才能达到这个深度。”

沈恕说:“如果不是已经排除凶手用手术刀作案的可能,我简直要怀疑凶手是医生,对人体结构了解得这样细致深入。”

我说:“仅靠怀疑是不能破案的,你没看到马局已经愤怒了,先想想办法保住你的乌纱帽吧。”

沈恕说:“我的乌纱帽是帽翅最粗最短的那种,丢了也不可惜。现在全城的警察都已经行动起来了,应该会在短期内有收获。”

我说:“全城的警察行动起来干什么?”

沈恕说:“抓贼,全城的小偷大偷,尤其是登大轮割包的,一个不能放过。”沈恕说了句江湖黑话,登大轮的意思就是在火车上流窜作案的窃贼。

我说:“你怎么就认准凶手是盗行的人?”

沈恕说:“从他作案的手段分析,惯用刮胡刀的人一定是小偷出身,说不定还是个老贼,时下人心浮躁,包括小偷都不肯苦练技术了,都直接拎包,但是传统窃贼使用刮胡刀的为数不少,技术精湛的也能数得出来。而且这个凶手出入民宅如入无人之境,现场没留下一个脚印、一个指纹,这都符合江湖大盗的特点。我有九成把握。还有一成就是直觉,我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。凶手虽然是高手,但是他没有刻意掩饰身份,也许是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,也许是低估了警方的能力,也许是有意挑战警方,无论是什么原因,过于自信的结果,必然是作茧自缚。”

我说:“刑警队倾巢出动抓小偷,也是活该楚原市的小偷倒霉。”

一宿无眠。全市抓了一千一百零三名小偷。其中有许多是派出所掌握的名单,直接到家里传唤。所有小偷由基层派出所预审,过滤出资深的、惯用刮胡刀的、消息灵通包打听的,共三十五人,提溜到刑警队挨个过堂。

凌晨4点,二大队长马经略的电话打进来:“沈支队,审出一个大个的,火轮帮的大当家,专门登大轮,刮胡刀玩得很油。”

沈恕的神经兴奋起来:“送到我办公室来。”

这位火轮帮的大当家名叫张荃,三十五六岁年纪,额头高,颧骨高,鼻子肥厚多肉,长相凶悍。张荃双手带铐,进门后大剌剌地往椅子上一坐,满不在乎,说:“刑警队全城抓小偷,是不是不务正业啊,你们可都是纳税人花钱养的。”

沈恕日常打交道的都是悍匪、凶犯、杀人狂魔,怎么会把张荃这样色厉内荏的小偷放在心上,他笑笑说:“你既然知道这里是刑警队,还敢这样说话,算你有胆色,不过刑警队找你,一定是因为你负案在身,就算你没有人命案,仅是组织盗窃团伙、偷盗数额巨大这两项罪名,判十年不冤吧?你说这种刑事案是不是刑警队的正业呢?”

沈恕的审讯经验丰富,最善攻心战,连吓带捧,几个回合就攻陷了对手的心理防线。张荃开始老老实实地交代。

沈恕说:“你用刮胡刀割包是跟谁学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