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也难怪戴笠在挑选名单时会如此慎重,毕竟,这之中,只要有一个环节出了问题,估计还没到达日本人的要塞,大伙儿的脑袋就得搬了家。
“这件事到时候由雨薇负责。”戴笠似乎并没有透漏的意思,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:“大家各司其职。”
“挺机密的……”杨开笑了。
“人多嘴杂,总不是好事。”戴笠说道。
“我能理解。”杨开知道戴笠的苦衷,也就不再多问了。
“接下来,就是你们这支小组内部的事情了,现在想想,倒真不太好决定。”戴笠自言自语的说道。
“我们小组内部,有什么事儿?”
“权力,分配,命令,服从。”戴笠一口气说出个四个词来。
“权力,分配,命令,服从。”杨开默念了一遍,随即心领神会:“是的,戴处长,你果然有先见之明。先前我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怎么去执行这次任务的身上,却忽视了最基础的一点。这支小组到底由谁带头,听谁的?到现在,依旧没有个着落。”
“嗯,完全正确。”戴笠说道:“虽然你们小组之间的安排,是自己的事儿。但为了避免产生分歧和矛盾,一定量的权力集中未必不是件好事。所以,我决定,在你们之中任命两个角色,一个是组长,一个是副组长。平时,行动计划由组长指定,副组长参谋。组长出事了,副组长暂代。如果对于某个意见,所有人都摇摆不定,那就民主点,按照最终的举手数量来表决,五成以上,通过。五成以下,不通过。怎么样,这个决定大家是否赞成?”
小组里有个主心骨,总比没头的苍蝇,到处乱撞强。所以对于戴笠的话,大家还是比较认同的。
见没人反对,戴笠走到杨开身边,大度的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那好,我就再擅自做一次主,杨开,今天起,这个组长的位置就是你的了。华教授你委屈一下,做杨开的副手。”
“我?”戴笠的决定,显然让杨开有些始料未及:“我觉得……觉得还是华教授做这个组长,更有信服力。”
“你错了,杨开。”戴笠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笑:“我一直认为,你才是最佳人选。实话实说,华教授知识渊博,没错!就算把你们绑一块儿,在知识方面都没他强。但他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,那就是优柔寡断。一旦遇到大事,就会方寸大乱。而你就不同了,从进入军统到现在,你给我的感觉,都是一个快刀斩乱麻的人。你本来就是一名出色地指战员,经历大小战斗无数起,经验丰富。而且还拥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性格特点,那就是:冷静,忍耐,处变不惊。还有……”
“还有什么?”杨开自己都不知道,他什么时候冒出了这么多优点。
“回来再告诉你!”戴笠破天荒的对杨开挤了挤眼:“好啦,开个玩笑。小子,我知道这个组长是个苦差事。但既然你最合适,就必须给我顶上去。不管是毛遂自荐也好,赶鸭子上架也好。这些人,包括我的干女儿,现在就全部交给你了。数好,你活着带过去,就要给你活着带回来,一个都不能少!”
“好吧,我尽力!”杨开眼神一凛,顿觉肩膀上的担子变得无比沉重。不过当他转过头来,看见众人那鼓励的目光时,不由得心头一暖,重重点了点头。
“嗯,这就对了。我不是个罗嗦的人,该说的,差不多也都说完了。遇到各方面的问题,不要自己一个人扛着,多请教下华教授,陈老板,张道长他们,毕竟大家都是各领域的高手,总有用的着的地方,咱们这把火,只有柴火都添上去了,才能烧的好,烧的旺,才能有燎原之势!”戴笠笑道。
华伯涛,陈天顶,张鹤生三人,此前已经对各自的身份有了些了解,又加上其间闲聊了几句,这关系自然比开始的生生疏疏要好得多。当下连声谦虚说不敢当。
“大家精诚携手,为国家,为民族,拼一次!”杨开说道。
“人生难得几回搏,就看值得不值得!”张鹤生捋了捋长须,接口道。
“那你觉得,是值得,还是不值得?”陈天顶反问。
“你们心中已有答案,又何必问我?多此一举,多此一举。”张鹤生摇头。
“好了,你们这些老先生就别猜灯谜了,一套一套的,听得我都快迷糊了。中秋节还没到,多此一举,多此一举。”杨开捏着嗓音,学着张鹤生的语调说道。
“老张,还别说,咱们组长学你说话,还挺像的。华老,您看呢……”陈天顶诙谐的说道。
“嗯,不错不错,后生可畏呀!”华伯涛连连点头。
“好啊,你们三合伙算计我!”张鹤生算是听出点门道了,当即吹胡子瞪眼起来。
在场诸人都知道此行凶多吉少,路途艰难。但想人活一世,终究要面对个死字,人之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眼下却能以一己之躯报效国家,拯救民族。即使中途夭折,也算是不枉了。所以纷纷心情激动,摩拳擦掌,就连赵勇德这个鲁莽汉子,也红着脸在和张道士吹嘘着自己身上的伤疤。
“各位,马上就要分道扬镳了。在临行之前,我想请大家喝一杯酒,如何?”看着闹成一团的众人,戴笠笑眯眯的说道。
“喝酒?”杨开一愣。
“对,喝酒,壮行酒。”戴笠解释道。
“好,壮行酒!”杨开一拍大腿:“岳飞说过:壮士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。今天,我们大家喝的是壮行酒,明天,我们就去吃小鬼子的肉,喝小鬼子的血,灭小鬼子的种!”
“吃小鬼子的肉,喝小鬼子的血,灭小鬼子的种!这话虽然言辞偏激,但是我喜欢,喜欢的紧呀!”华伯涛大声赞叹。
“如此豪情,当浮一大白!”张鹤生似乎也对杨开颇为肯定,抬起手,竖起了大拇指。
“喝酒好,呵呵,喝酒好,我老赵最喜欢喝酒了。”一听见喝酒,赵勇德的眼珠子立马就绿了,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,傻笑起来。
不过陈天顶眼珠子一转,却生出些疑惑来,但见他摸了摸鼻子,讶色道:
“咦?不对呀。我说老张,你不是个道士吗?这道士还能喝酒?”
“哼,喝酒算什么?”张鹤生毫不在乎的说道:“当时跟师兄弟们伏击小鬼子运输队的时候,还躲在草丛里啃猪蹄呢。乡亲们送的,让咱吃饱了好杀鬼子,不吃白不吃。”
“原来还是个酒肉道士。”华伯涛打趣道。
“自今之后,我张鹤生不但要喝酒,要吃肉,还要杀人!”说到这,张鹤生拳头一攥,五指间发出咔咔咔的骨骼声,内劲宛如大氅般披在身上,不怒自威:“专杀日本人!”
第四十二章 枪王之王(3)
就在两人说话之际,曾养甫已从柜子里捧出一个朱红色的酒坛来。这酒坛说来不大,属于双手五指张开,刚好可以稳稳地抱住的那种。在酒坛的顶部,密密麻麻的封了一层黄泥,这泥巴虽说干瘪粗糙,但配上坛颈的一抹红绸带,却给人一种年代久远的感觉。
看到这酒坛,戴笠右手一招,如数家珍:“这是戴某的私藏,整个民国仅此一坛,十多年来,不知有多少好酒的同事对它垂涎欲滴,但却始终未能过的了戴某这一关。你们知道为什么吗?因为当初戴某人曾立誓,此酒非真英雄不开!今天,这个小家伙也算是得遇明主了,我就把它打开,祝大家马到成功!”
“这酒……”陈天顶眼光一动,硕大的鼻子抽了一抽:“怕是茅台吧?”
“没看出来,陈老板不但是收藏名家,而且还是品酒高手。这东西我一没介绍,二没贴上标签,您鼻子一嗅,就顺着缝儿钻进去了,没错,是茅台,是茅台!”戴笠膛目结舌。
“嘿嘿,我可不是什么品酒高人。我是有钱了喝好酒,没钱了喝差酒,再是穷了,就喝水。活生生的一个老酒鬼!您看,我出门在外,都带着它呢。”说完,陈天顶从腰后摸出个小葫芦,给大家看了一看。
原来这个摸金校尉还是个好酒之徒,出去刨坟盗墓,也都带着这玩意。杨开在想,不知道这老家伙撬棺材的时候,是不是还撬一下,喝一口?
“四十一年零三个月,二十八天的茅台酒,大家慢慢品味吧!”戴笠说着,走到桌子旁,让曾养甫按牢坛子,自己找了把小钢尺,慢慢的铲掉了酒坛上的封泥,封泥一去,整个会议厅里顿时弥漫开一股醇厚的芳香。这香味不冲,不柔,不浓,不淡,每一点都恰到好处,每一点都沁人心脾,当真不愧为戴笠的私藏,酒中的佳酿。
“真香!”杨开情不自禁的闭上眼,深深地呼吸起来,生怕错过了这缕香气。
其余人亦是陶醉其中,不能自拔。这或多或少,令戴笠觉得很有面子,很得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