母亲在宁乡,过得可好?她老了吗,面上的皱纹更多了吗?
一念至此,孙元的思念之情却是难以遏制。
他一边麻利地穿着铠甲,一边在心中暗暗发誓:不管这片时空的历史是否发生改变,我都要在这场战争中获取功劳,寻一个远离战场的军镇开牙建府,将她们接到身边团聚,再也不离开。
如今后金势大,这次入寇,按照真实的历史记载,明朝输得一塌糊涂,可说是连最后的底裤都被皇太极扯掉了。只要我结结实实地打几场胜仗,想不引起崇祯皇帝的关注都难。
更何况,上头还有卢象升这个恩主……
好,这次一定要将命运牢牢把握,扼住命运的咽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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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袭“孙”字大旗出城,烈风中,无数面黑色旗帜高高飘扬,如同一片黑色的潮流。
训练了一年半的宁乡军出动了,终于再次上了战场。
逃难到渤海所的三万多百姓几乎都出了城,站在路边看希奇。
先是一百多斥候骑兵在骑兵队长渤海所操守汤问行的率领下,狂风一样飞卷而出,肆无忌惮的马蹄张扬地腾起大团积雪。轰隆的蹄音在山谷中激起阵阵回音。
这些骑兵们满面都是骄横,这些人平日里自在惯了。见今日来了这么多百姓,有心卖弄,在路上你追我赶,大声呼啸。有人做出镫里藏身的高难度动作,有人则在鞍上不住地变换身形,有人甚至在上面翻了个跟斗,显示出精良的马术。
流民们如今每日都有两碗稀饭可领,总算是安定下去。又对宁乡军心怀感激,见到斥候骑兵如此剽悍,都大声喝彩,兴奋地拍起了巴掌,这让斥候骑兵们更是得意。
“好,好,不愧是无敌虎贲啊!~”
“宁乡军,威武!”
“威武,威武!”
……
但等到长枪手和火枪队排着整齐的步伐走过来之后,连天的喝彩声和鼓掌声却猛然消失不见。
却见,长长的长矛如森林般挺立,一丛丛,一排排,如同平坦的麦浪,一眼也看不到边。雪花中,那些闪亮的枪尖甚至比山顶的冰雪更加耀眼,更加让人心头发寒。
没有一个士兵说话,满世界都是沙沙沙沙的脚步。大地微微颤抖,积雪在这片震荡中逐渐凝结在一起,凝成无数颗黄豆大小的颗粒,在地上滚来滚去。
这个时候,百姓们才发现,这样的部队已经不能用威武二字来形容了。
如果真有,那就是“震撼”,没错,几乎在一瞬间,所有人都被这道洪流给吞没了,震撼了。
火枪长矛兵之后,则是火炮队。
经过一年半的休养生息,如今的宁乡军已经铸出四门四磅铜泡,和两门八磅炮。这六门大炮由驮马拉拽着,在路上飞快地行驶。
车后则跟着几是个没有着甲,跑得浑身热汗的炮兵。
炮兵队伍中有三个奇形怪状之人,定睛看去,这三人都是高高的鼻梁,深陷的眼窝。其中一人,更是金黄色的头发,碧绿的眼睛。
不用问,这三人正是加西亚、沃尔夫和巴勃罗。
加西亚是个神甫,他如今正是以随军军医的身份出征的。不过,加老头却觉得,自己真正的身份应该是随军牧师。他是神职人物,看起来倒也严肃。至于二胡老爷,普鲁士人本就不苟言笑,出城之后,一直都绷着张脸。本来,孙元的意思是他又不是军事人员,没必要上战场的。不过,沃尔夫却愤怒地说,如今宁乡军的每一门炮,每一把燧发枪都是出自他的兵工厂。兵工厂产品的优劣,需要经过实战才能检验出来。他这次得随军上前线,直接看看大炮和火枪在战场上的表现,以便在将来做出改进。
倒是巴勃罗一看到这么多百姓来送,立即来了精神,圆瞪着色眼到处寻美丽的姑娘看。他如此不正经,倒将先前长矛手的肃杀之气彻底弄砸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