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5章(2 / 2)

最强匹夫 大头 1808 字 5天前

林卉珊在那边已经开始跟前台结账了,李时大声阻止她:“林姐,先不要结账,我先了解明白情况再说!快说,到底是怎么回事,房钱交了还要交什么费?”

一个土驴低着头小声说:“那个房间里有个小吧台,我研究了半天才发现是台小冰箱,里面有各式各样罐装或瓶装的饮料、奶制品和洋酒,我们都很高兴,大酒店的服务就是不一样,还送这么多好吃好喝的!不喝白不喝,不吃白不吃,我们就一边斗地主,一边大吃大喝,每一种酒都打开尝了尝,王朝干红,张裕白兰地,还有那些罐装的雀巢咖啡什么的,也没全喝完,就是尝了尝!”

是啊,就是尝了尝,没全喝完!李时简直无语了,是不是按照你们的想法,酒店会把你们没喝完的洋酒塞上塞子,放在冰箱里等着下一个住宿的顾客再喝?

【作者题外话】:不知不觉就到三点了,深夜很宁静,忍不住就想说点什么,大家别嫌烦,作者就是这么一个苦逼的职业,生活作息混乱,闷骚的典范,长期下来就与社会脱节了,朋友很少,至少大头就是这么一个人,你们要骂我,俺也欣然接受。该说的还是要说,开学了,不知有多少读者踏进了校园,最近人气下降了,书没有推荐,好久都没上过排行榜了,信心大受打击,也不知自己写得好不好,如果你们看爽了,就请多多支持一下透视吧!求订阅,求支持!

第261章又见阿斯顿·马丁

怪不得四个土驴说他们要珍惜住大酒店的每分每秒,现在看来他们通宵不睡斗地主确实不枉住过大酒店一回,而且为了不糟蹋钱,把房间里所有能享受的东西都享受了一遍。李时心里恨道,房间里的洗浴设备那么豪华,你们为什么不通宵洗澡,连身上的皮都搓了去呢!

四位土驴为珍惜住大酒店的机会通宵没睡,那么老大和嫂子共同谱写巫山风云录,应该没有闲空去动房间里摆放的吃喝之物吧,为什么这二位“新睡燕尔”的鸳鸯鸟看起来毛色也是如此灰败,难道风云录太过疯狂,也是一夜没睡,这是累得?

细问之下李时才知道,确实有累的原因,但主要原因还是在那些吃食之物上。老大接连三次冲锋之后口渴难忍,到处找水喝,很快就发现饮料等物了,于是招呼嫂子过去享用,继而一对鸳鸯鸟把物品搬到床上,一边谱写风云录,一边吃吃喝喝,果然是无上享受。

只是退房的时候一看那账单,鸳鸯鸟吓得如同兜头一阵无情棒,虽然没打得鸳鸯各一方,毕竟打得灰头土脸,毛色纷乱!这些钱要是自己负担的话几个月的工资就没了!

把死党们的事解决了,李时和林卉珊顺便在下边零点厅吃早餐,李时觉得让林卉珊破费太多,感到很不好意思,主动提出接下来的日子自己免费当保镖,不再要工资了。

“那怎么行呢!”林卉珊笑道,“一码归一码,昨晚我请客,这些钱都是我应该花的,再说你也知道,只要能渡过难关,这点钱对我来说算不了什么,你不要放在心上!”

人家都那样说了,李时也不好坚持,否则就显得自己把钱看得太重了,虽然师父嘱咐过要像民工一样珍惜钱财,把钱看得重一些,但是自己毕竟是个男人,不能像个女人一样太计较细节!

刚刚吃完早餐,表叔就打电话过来告诉李时,自己已经把典当行的高利贷还上,现在正在去原道事务所,找夏助理借贷。末了表叔还神秘兮兮地告诉李时,典当行昨夜被人砸了,砸得简直没法看了,这才叫恶有恶报,典当行跟谁都来黑社会那一套,早晚碰上对手!

李时心里暗笑,话虽不错,表叔怎么知道那个对手就是自己呢!

过了不长时间,表叔又打电话给李时,自己用海王鞋厂那块地,已经从夏助理那里借到二千万,利息比典当行的还低,这可真是救命钱,有了这些钱,工地上就能坚持一段时间了!当然,借出钱来以后表叔要首先还给林卉珊那几百万。

表叔来还钱的时候,林卉珊顺便告诉他,法院已经受理了状告王坚的案子,大概一个月后就能开庭,到时候咱们要一起去出庭。

表叔满口答应,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,前几天万念俱灰以为死定了,想不到事情开始变好的速度如此之快,方方面面的事情都变得这么顺利!

……

李时给邹磊打电话,敢于承认怒砸典当行是自己找人干的,就是要跟王坚公开宣战,看看他们这伙黑社会有什么手段!

让李时想不到的是,过去二三天了,王坚那边居然一点动静没有,既没有人来找自己的麻烦,也不见有人找林卉珊的麻烦,这是怎么回事?不过李时知道,不管是怎么回事,王坚作为一个黑社会,他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,之所以没有动静有可能是在蓄积一个更大的阴谋。

星期三的上午,林卉珊在办公室处理公务,李时坐在沙发上喝茶,感觉保镖这个职业还是蛮不错的,每天就是喝茶聊天,吃饭睡觉,另外也不知道是美女在陪自己,还是自己陪美女,反正二十四小时形影不离感觉还是挺不错的。

喝了一会儿茶,李时踱到窗前,看外面的风景。珠宝城处于牡丹市最繁华的地段,下面街上车水马龙,人来人往,十分热闹。想到嘉恒集团规划拆掉现有的珠宝城,在这个地方重新建造一个更大的珠宝城,李时现在也觉得,当初这个三层楼确实是层数太少了,而且珠宝城后边还有一些附属设施占地也不少,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,确实是浪费得很!

看了一会儿,李时正准备回去坐着,目光一转,突然瞥到街口对面有一辆车,看到那辆车,李时的心突然加速跳动起来,自己对那辆车太熟悉了,熟悉到看一眼就让自己心跳加速,呼吸急促!

那是一辆阿斯顿·马丁,李时最熟悉,印象最深刻的车,那辆车看起来如此面熟,那不就是妍如的座驾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