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报社的集体退出让这场官司变得诡异起来。
商务印书馆和万象书局本身就是竞争关系,现在在法庭上针锋相对,颇为耐人寻味。
商务印书馆认为我只是转载,很多报纸和杂志都转载了这个消息,如果要说有责任,那些报纸也有责任。
你应该找消息来源的责任,而不应该找转载者的责任。
林子轩认为转载也要看内容和偏向。
商务印书馆作为一家声名卓著的大出版社竟然转载这类低俗的内容,还暗示和指责当事人的作风问题,这不是公正的态度。
而且,以商务印书馆旗下杂志的声誉和销量,给读者造成错觉,以为这件事是真的,产生的影响极为恶劣。
他没说诽谤信息转发500次就可判刑,毕竟这个时代没有这个司法解释。
商务印书馆财大气粗,也不是好惹的,他们和林子轩耗上了,在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廨内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
这些都是律师的事情,林子轩只要随时关注进展就好了。
他现在重点要做的是把女装店开起了,这是为了安抚冯程程。
当初和冯程程商议制造绯闻的时候,他没想到事情会闹的这么大,牵扯进来这么多人,所以为了将功补过,他极力支持冯程程出来工作。
在这个时代,女人一旦怀孕就要在家里呆着安心养胎,生了孩子之后就只能照顾孩子。
大多数女人的一生就是这么度过的。
可冯程程并不甘心,好在她嫁给了一个思想开明的丈夫,非但不阻止她工作的要求,还积极的帮她想办法。
这让她觉得幸运。
来自后世的林子轩可是见过怀孕几个月还在上班的新时代女性,有些彪悍的女人在临产的时候还在工作。
当然,这和公司不放假也有关系,所以说,维护女性的权益非常重要。
他支持冯程程的想法,说服了家里人,先把女装店开起来,冯程程有时间去看看就行了,不需要太过操心。
这个消息被殷明竹和宋家三小姐知道了,她们之间经常见面和通电话。
殷明竹是上海的摩登女郎,引领时尚潮流,因为善于绘画,自小对服饰及颜色非常敏感。
在她16岁的时候模仿美国电影中女人的服饰进行设计,让裁缝定做了一套类似的服装。
她穿着这套自己模仿设计的服装,参加社会交际,吸引了许多新潮女性的目光,一时间,模仿外国影星服饰之风席卷了十里洋场。
宋家三小姐对服饰也感兴趣,但她更感兴趣的是自己创业。
女人自己开公司,和男人一样在商场打拼,她觉得这才是新女性的典范。
于是,她们入股了这家刚刚成立的“云裳女装公司”,成为了公司的老板。
殷明竹负责服装设计和宣传,只要她把衣服穿出去,就能引领上海滩的女装潮流,宋家三小姐则负责经营方面,不过她们都是兼职。
真正的老板是冯程程,而林子轩只能沦落到了打杂的境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