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(2 / 2)

美食大亨 寻香踪 3696 字 11天前

接下来男人开始代替于路主厨,有熟悉的老主顾过来:“哟,阿路,今天怎么换人掌勺了?新请来的师傅?”

于路笑了一下:“哪里请得起师傅,一个朋友来帮忙,阿叔,今天尝尝他的手艺?”他想看看老主顾的反应,到底是不是真是比自己做的好吃那么多。

老主顾顿了一下,然后笑着开玩笑:“要是不好吃我不给钱啊。”

于路笑:“可以。”

男人看着于路,于路笑了一下:“动手啊。”

男人毫不客气,开了火,开始热锅煎蚝烙,于路则停下来仔细看他的动作,他放油不是淋上去的,而是刷上去的,均匀地在锅底抹上薄薄的一层,不多也不少,既不会让油多得吸收不了,也不会让油少得不够用,淋薯粉浆也是,一次性就到位了,无需再用铲子去摊平。一面煎好之后,那边的油正好用完,男人一手掀饼,另一手迅速地刷上猪油,使另一面够用,这样一来,油确实要少用不少,就避免了太过油腻。于路看着对方的动作,娴熟流畅,手上稳稳当当,毫不滞涩,他绝对是个做菜的高手,否则怎么会这么厉害,自己做了这么多年,都不见得能达到这个水平。

于路将男人煎好的蚝烙送去给老主顾,对方看着盘子里金黄的蚝烙:“今天看着跟平时不太一样啊,比你做的好看。”

于路嘿嘿讪笑了一声:“不知道味道怎么样,你尝尝看。”

对方拿着筷子,夹了一块放进嘴里,然后点了下头:“好吃,好吃,不错。”

于路厚着脸皮问了一句:“比我做的呢?”

老主顾抬头看着于路:“阿路,想听实话?”

于路说:“当然。”

“说实话,这个外层焦脆得非常均匀,里面鲜嫩,又没那么油腻,确实比你平时做的要好吃。”老主顾笑着说。

于路彻底服了气:“阿叔你慢慢用,我去忙了。”

于路回到炉灶边,看着正在忙碌的男人,心说这两顿饭没给他白吃,确实是干活了的。他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,但事情就是这样,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在厨艺上的造诣要比自己高,或者说,这人的厨艺天赋比自己高不少。

于路动了小心思,要是派出所找不到这人的来历,就把他带回来,反正也是个廉价劳动力,等他哪天想起来自己是谁了,给他一笔钱让他回去就是了。

中午的蚝烙卖得非常快,虽然带的蚝仔比往常多点,却比平时早了半个多小时卖完。这少不了男人的功劳。于路本来对三天赚一千块钱没什么希望的,到时候少不了要借钱来补上。如果照今天中午这样,三天纯利润也许赚不到一千,但是毛收入肯定超过了。

收摊的时候,于路不禁有些遗憾,自己和于冰还没有好好尝尝男人的手艺呢,只怕以后也没机会了。

于冰还记得吃蚝烙的事,缠着于路:“阿伯,我还没吃蚝烙呢。”

于路摸摸他的脑袋:“蚝烙卖完了,没有了,晚上阿伯给你做。”

于冰吮着手指头说:“我想吃棒棒糖。”

于路难得遂一次他的愿,给了他五毛钱,让他去买棒棒糖。于冰拿着钱欢天喜地去了。

于路将自己的东西收了一下,然后将车子开到港口。于冰一看就高兴起来:“喔喔,要过海,要过海了!”过海对一个孩子来说,就意味着要去一个花花绿绿的奇妙世界,那边有太多好吃好玩好看的东西了。

于路将车子寄放在港口做生意的熟人那儿,领着男人和于冰上了渡轮,每人两元,于冰免费。

男人终于出声了:“去哪?”

于路说:“送你去派出所。”岛上有治安协警,但是没有民警,管不了男人的事。

男人点点头:“谢谢。”

不知道是不是听习惯了的缘故,于路发现他说话口齿清晰了些。于路又想起一个事:“你的衣服放我家了,要不要拿来?”

男人拎了一下身上的衣服:“不用,我有了。”他穿着于南的衣服,裤子倒是刚好,衣服就显得有点小了,穿在他身上有些紧绷,倒是穿出了别一番性感来,胸肌都隐隐可见,没想到身材还挺好。

于路点点头:“那好。”又看着他眼角的伤口,一会儿给他买个创口贴贴上吧。

第5章 第五章 捡到宝了

渡轮开动了,于冰跪在座位上探着脑袋看船底破出的浪花,高兴得哇哇叫。船边有栏杆,于路也不担心,只是说了一句:“阿冰你仔细点,别站太高,小心掉水里。”

男人坐在于路旁边,一直不说话,于路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不爱说话,还是说话费劲不想说,不过一个人记忆缺失,搞不清楚自己的来历,心情不好是很正常的吧。于路也没有打破沉默,将目光落在深绿色的海面上,海风吹过,海面上波光粼粼,在正午的阳光下泛起千万点白银,这常见的景象令他有些恍惚。

有快艇从对面海滩上驶出,在海面上咆哮着,扬起一道雪白的水痕,于冰看得惊羡不已:“阿伯,我也要坐那个!”

于路伸手压着侄儿的头顶:“我们也在坐船,你去叫船长阿伯开快一点。”

于冰还真跑去和船长说了,船长也很喜欢他,便逗着他玩。于路看见活泼可爱的侄子,觉得虽然苦点累点,但也值得。

上了岸,于冰开始撒欢儿起来:“阿伯,我想要那个,海绵宝宝!”他指着路边一个卖氢气球的说。

于路看也不看:“没钱!”

于冰撅了下嘴,瞟向男人,眼巴巴地瞅着他,男人伸手在身上摸了摸:“我也没有。”

于冰也不闹,只是一步三回头地看,于路看着觉得心酸,他家的孩子,是不可能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拥有一个富足的童年了。

于路为了让于冰高兴点:“阿冰,阿伯给你骑马!”于冰一听可以骑马,立即高兴起来。于路将他抱起来,放到自己肩膀上坐好,于冰便张嘴使唤:“驾!马儿快跑!”

两个男人一个孩子在街上走着,倒也意外和谐。于路正在于冰的指指点点下回答十万个为什么,突然听见有人喊他:“阿路!”

于路一扭头,便看见了他的老同学刘浩洋,顿时露出惊喜的神色:“耗子!正要去找你呢。”刘浩洋是于路多年的老同学,从小学一直到高中,直到他退学,刘浩洋后来考上了警校,毕业后被分配回到老家做民警,两人关系一直不错。

刘浩洋穿着浅蓝色的警察制服,头上戴着大檐帽,手上提着一个手提包,含笑朝于路走过来。于冰看见刘浩洋,就要朝他扑过去:“耗子叔叔,抱!”小男孩都有军警情结,喜欢一切警察和军人,觉得穿制服戴军帽就威风凛凛。

刘浩洋故意板起脸:“叫什么叔叔?”

于冰也是个小人精,立即嘻嘻笑:“刘叔叔,抱!”

刘浩洋伸出胳膊,将于冰抱到自己怀里,顺便将自己的帽子戴在了于冰的小脑袋上,把于冰美得不行,双手扶着警帽,觉得全世界就自己最神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