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8章(2 / 2)

看来,有问题的,唯独墨家。

什么问题?

一个社会人人平等,一旦意见分歧,该怎么办?

这个问题很现实,不能不回答。

韩非的办法是“唯法”,墨子的办法是“尚同”。

唯法好理解,就是一切听法的。包括君主,也得依法行政,唯法是从。这就叫“动无非法”,也就叫“以法治国”。实际上,只要能“奉公法,废私术”,做到“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”,就平等。36

那么,什么是尚同?

尚就是上,尚同就是上同,也就是同上,即一切思想、观念和意见,都必须统一于上级,最终统一于上天。而且,这种统一是绝对的,毫无价钱可讲,叫“上之所是,必亦是之;上之所非,必亦非之”。

显然,这是一种绝对的服从。

绝对服从对于一个准军事组织来说,是一点都不奇怪甚至完全必需的。问题是,下级固然人多嘴杂,上级也并非只有一人,那又怎么办?

墨子的办法,是“逐级尚同”。

所谓“逐级尚同”,就是村民意见分歧,由里长统一意见。里长统一不了,听乡长的。乡民意见分歧,由乡长统一意见。乡长统一不了,听国君的。国民意见分歧,由国君统一意见。国君统一不了,听天子的。有天子,最后总能统一起来。37

这办法,可谓“墨家民主集中制”。

表面上看,这里面有“民主”。墨子规定,下级和群众有意见,可以提,上级也要听。但他同时又规定,如果下级和群众不反映情况,要受惩罚。38 那么请问,这种所谓的“民主”,是权利呢,还是义务?

何况更重要的是“集中”。而且,按照逐级尚同的逻辑,最高思想权、话语权、决策权和裁判权,还在天子。天子,是真理的代言人,最高的仲裁者。

这是什么?

名为民主,实为专制,甚至独裁。

在这样的制度下,组织的性质必然是极权主义的,领袖的权力也必定是绝对化的,墨家团体变成蜂蚁社会更不足为奇。因为那些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基层群众,本来就像工蜂和工蚁。39

墨法两家,终于殊途同归。尽管那蜂蚁社会,墨家的是民间团体,法家的是国家组织;墨家是为了平等,法家是为了集权。但最终会走向专制,是一样的。

这时,也许就该听听儒家的主张了。

儒家小康社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