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章(1 / 2)

秦孝公下令求贤,就是要改变现状,让秦国迅速崛起。

目的如此明确,帝道和王道便显然不合时宜。帝道即尧舜之道,王道即汤武之道。前者属于部落时代,后者属于邦国时代,都不适用于战国时代。秦孝公跟商鞅讨论兴国之路,话也说得很清楚:帝道和王道固然好,但当真实现起码也得几十上百年,寡人哪能等那么久?

空谈误国,实干兴邦,得来点管用的东西。

管用的,是霸道。

表面上看,霸道就是五霸之道。但在商鞅那里,却其实是强国之道,甚至是强国之术。术当然比不上道,可惜道不能当饭吃。何况兵强马壮,才能称王称霸;先成霸业,才能再成帝业。这道理,商鞅清楚,孝公明白。

于是重用商鞅,行霸道,变法度。

所谓变法,其实就是改制。改哪个制?邦国制。邦国制的特点是分权。天子分权予诸侯,因此封邦建国;诸侯分权予大夫,因此封土立家。可见,分权、封建、邦国,是三位一体的。

然而权力一旦下放,就收不回来;下级一旦强势,上级就只好空城。结果是前有五霸,天子被架空;后有三桓,诸侯被架空。架空了诸侯的大夫如季孙氏,又被家臣架空。国君被架空,国必亡;家君被架空,家必灭。于是晋国分裂,齐国易主,鲁国衰落。教训啊!

痛定思痛,必须变分权为集权,改周制为秦制。

问题是,怎么改?

釜底抽薪。

什么是釜?封建贵族。什么是薪?爵位世袭,采邑私有,无功受禄。春秋那些跋扈的贵族,无论鲁国的公族,晋国的卿族,三桓六卿,都如此。正因为有此特权,国君才拿他们没有办法,他们也才能拥兵自重,盘踞采邑,架空国君。显然,要想集权救国,必先干掉贵族。

当然,贵族不可能马上被消灭。商鞅的办法,是以新贵代旧贵。具体方案,则是不论血统论军功。新法颁布后,所有的贵族都必须先从没有军功的宗室做起,然后按照军功的大小重新确定尊卑、贵贱、爵位、俸禄。没有军功的,取消名位,降为民户中的地主和富人。有军功的,爵位最高也不过封侯。而且,只要有军功,哪怕不是宗室,也能封侯,成为新贵。

新贵和旧贵,有什么不同?

旧贵是领主,新贵是地主。按照周制,大夫对自己的采邑(家),是有治权的。而且这治权,诸侯还不能干预。采邑中的臣民,包括家臣和子民,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只忠于家君(大夫),不必也不能忠于国君(诸侯)。然而按照秦制,新贵(侯)对自己的封地,则既无产权,又无治权,只有财权。也就是说,他们只收租税,不理民事。原先附属于领主的那些臣民,则重新编组,由地方官管理,变成直属国君的编户齐民。

这一改革的直接结果是领主没有了。领主没有了,领地自然也没有了。从此,秦国不再有采邑,只有郡县。全国设为三十一个县,置县令(县长)和县丞(副县长)治理。以后夺取他国之地,也不立封国和采邑。既没有领地,又没有领主,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贵族。

没有了贵族,就没有了需要世袭的爵位。因此,无论卿大夫,还是地方官,所有官员都由国君任命,按能力任职,不再按爵位世袭。有能力有才干的,即便不是秦国人,也可以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。

这就是商鞅的政治体制改革,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:废领主制,行地主制;废封建制,行郡县制;废世袭制,行任命制。这样一种根本性的变革,当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来完成,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。然而在这里,我们却分明看到了未来帝国的影子。

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,正在于此。

变法的实际意义,则是中央集权。这是秦国改革的重中之重。事实上,原先隶属于领主的臣民直属中央,人民就是国君的。采邑变成郡县,土地就是国君的。从卿大夫到地方官都由中央任命,权力就是国君的。土地、人民和权力都集中到国君手里,当然是霸道。

不过商鞅又霸道得聪明,霸道得智慧,因为他的指挥棒是军功。军功与血统,有什么不同?血统与生俱来,军功全靠争取;血统有利于贵族,军功有利于国君;血统由家族遗传,军功由政府认定。以军功定爵禄,军民人等就积极上进奋勇杀敌,谁也不能再妄自尊大坐享其成。结果必然是:风气改变了,国力增强了,国君的地位提高了,贵族的权势没有了,岂非一举多得一箭双雕?